法学百科

连接点

2022-09-27

Point of contact

简介

又称“连接因素”、“连接概念”、“连接根据”、“接触点”。冲突规范两个必要构成成分之一。冲突规范借以规定某一法律关系应当适用什么法律的根据。主要分为: (1) 客观的连接点,包括住所、习惯居所、国籍、物之所在地、行为地、履行地等。(2) 主观的连接点,即当事人的意思。冲突规范以当事人的意思作为连接点时,规定适用各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称为“当事人意思自治”,表明当事人有以合意选择适用法律的权能。这个连接点主要适用于契约。不少国际条约和许多国家的冲突法在不同的程度上采用了这个连接点。此外,还可分为: (1)静态的连接点,即固定不变的连接点,包括不动产所在地、婚姻举行地、合同缔结地、侵权行为地等。(2) 动态的连接点,即可变的连接点,包括国籍、住所、居所、所在地、法人管理中心地等。至于连结点的确定,除国籍依国籍国法确定外,其余各连结点一般依法院地法。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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