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
Morly-Minto reforms
简介
1907年由印度事务大臣莫利勋爵(John Morley 1838~1923)和印度副王(总督)明托勋爵(Earl of Minto 1845~1914)提出的宪政改革。1909年5月,英国国会通过一项“印度参事会法”,亦称《关于印度各级立法议会的法案》或《1909年印度政府组织法》,对“莫利-明托改革方案”予以确定。这次改革主要针对教派对立局面而进行,主要内容为:(1)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非官方参事名额,其中的一部分由选举产生,以吸收较多的印度人参加参事会。(2)采用“分区选举”的办法,选举参事,即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分别按比例进行选举。英国殖民者企图通过这次改革达到下述目的:扩大议会规模,增加非官方议员人数;授权印度各级政府制定扩大议会权限的法规;给议会以讨论财政问题的权力;议会将有权讨论有关公众一般利益的决议;议员有提出质询的权力;议员有动议权和追述权。这些改革虽然扩大了地方政府的权力,但并未使它们的财政获得独立,立法议会并无立法实权,总督和议长对立法议会的任何决议享有否决权,印度更没有能在英帝国内实行自治。此外,“分区选举”加深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的鸿沟。该法案不仅为选民设置了必须拥有高额财产的资格限制,而且在为伊斯兰教徒制定教派单独选举制,确认全印穆斯林联盟政治地位的同时,又在印度扶植亲英势力,从而起到了挑动教派纠纷、破坏民族独立运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