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魏晋以后的一种司法机关,魏晋南北朝时,尚书设立比部曹,掌法制、律令。隋唐以后,中央最高司法机关——刑部的下面设比部,长官为比部侍郎或郎中。掌管公私债务、徒役公程、赃赎物品等的检察、申报事宜。《旧唐书职官志》:“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宋仍设比部,金元废。明清把比部作为刑部司官的一般称呼。
法学百科
2022-09-27
魏晋以后的一种司法机关,魏晋南北朝时,尚书设立比部曹,掌法制、律令。隋唐以后,中央最高司法机关——刑部的下面设比部,长官为比部侍郎或郎中。掌管公私债务、徒役公程、赃赎物品等的检察、申报事宜。《旧唐书职官志》:“刑部,尚书一员,侍郎一员。……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宋仍设比部,金元废。明清把比部作为刑部司官的一般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