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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ois Hotman
简介
法国法理学家、当时最有学问的人文主义学者之一。在当时关于法律、政治和宗教的论争中起了领导作用。他出生于巴黎,但其家族来自西里西亚。在奥尔良大学取得法学博士学位后,他在巴黎从事律师业。1546年担任法律教授,教授罗马法。1547年后,改信新教,并先后在里昂、日内瓦、洛桑和斯特拉斯堡等大学教授法学。他在斯特拉斯堡讲学时,J.加尔文曾前往听课。1572年,由于内乱(圣巴托罗缪日屠杀),他逃往日内瓦,继续任教。1590年死于巴塞尔。
奥特芒对法国的罗马法学派的工作有重要贡献;与意大利的罗马法注释派学者相反,法国罗马法学派致力于恢复古典罗马法的原文。他最有影响的著作是1573年发表的《法兰克高卢》。该书指出,法兰西专制王权的发展,完全是以罗马法学家的专断倾向为基础的,而没有任何其他的历史根据,而这种专制制度常常会阻碍宗教改革的进行。在历史上,法国的体制一直是混合政体,直到一个世纪以前,立法权都是由该国的年度公共理事会,即后来的三级会议行使的。他实际上几乎“在要求国王仅限于‘王国的行政’”(维尔语)。他的思想被认为是在法国最早主张分权思想的思想家之一。他还努力提倡人文主义的学术研究、宣传宗教自由和协商性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