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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正府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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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元代官署名,掌管王室亲族事务。秦代始置宗正,为皇族事务机关的长官,九卿之一,多由皇族充任。汉代沿置。以后各代均置,职掌略同。唐、宋时其官署称宗正寺,长官称卿,次称宗正寺少卿。宋设大宗正司。辽称特里衮(gun)。金代初称大宗正府,掌宗室亲属事。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避睿(rui)宗讳,改为大睦亲府。大宗正府设判大宗正事一人为长官,从一品,泰和六年改为判大睦亲事。元代称大宗正府,以亲王为府长,秩从一品,掌理蒙古人的诉讼案件。长官称札鲁忽赤(清代改译称为扎尔呼齐)。“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色目人等,应犯一切公事,及汉人奸盗诈伪、蛊(gu)毒厌魅(mei),诱掠逃驱,轻重罪囚……悉掌之”(《元史》卷八七《百官三》)。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置大宗正院,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为宗人府。清沿置宗人府。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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