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男子的生殖器与他人的肛门进行交接的行为。包括男子的生殖器对男子的肛门交接和男子生殖器对女子肛门交接。鸡奸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性的风俗习惯和被害人的身心健康。人类在长期的繁衍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性的风俗习惯。在社会生活里,可以接受的性行为,通常是指男女异性间自愿的生殖器交接行为,而非其他形式的性交行为。如果采用其他形式的性交行为,会侵犯既成的性的风俗习惯,都会为社会所不能接受。鸡奸是一种男性生殖器与他人肛门交接的行为,因而是一种反自然的、变态的性交行为,是违背社会长期形成的性的风俗习惯的。鸡奸同时侵害被害人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强制鸡奸和鸡奸未成年人,往往给被害人造成痛苦甚至伤害,在精神上造成难忘的屈辱感。(2)鸡奸表现为男子生殖器与另一男子或女子肛门交接的行为。这种行为由两个要素组成:一是必须具有交接活动。没有交接活动,只是露出生殖器或肛门,进行抠摸、吮阳、吻肛等活动,不是交接行为,而是猥亵行为。一是交接活动必须是男性生殖器对另一男子或女子肛门进行。对口或女性生殖器交接,不属鸡奸。至于采用强制手段鸡奸还是双方自愿鸡奸,不影响鸡奸成立。(3)鸡奸主体,可以双方都是男性,也可以一方是男性,另一方是女性。双方都是女性不可能构成鸡奸。(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具有满足变态性欲的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性的风俗习惯的,并可能造成损害被害人身心健康的后果,而依然所为。对于鸡奸,世界上许多国家刑法规定为犯罪。如加拿大刑法规定为鸡奸罪,罗马尼亚刑法和美国模范刑法典规定为性变态罪,联邦德国、瑞士、日本、前苏俄以及中国的台湾刑法典都把鸡奸视为猥亵的一种而规定为猥亵罪。中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鸡奸罪,但是把鸡奸作为流氓活动的一种行为看待。在司法实践中,对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鸡奸他人的,对未满14岁的儿童鸡奸的、对精神病人或痴呆病人鸡奸的,在公共场合鸡奸的,鸡奸多人或多次鸡奸他人的,按流氓罪论处。对于双方自愿进行鸡奸,丈夫对妻子鸡奸, 一般不按犯罪处理。必要时可给以行政或治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