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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清反革命运动

2022-09-30

简介

1955年至195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的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群众性政治运动。经过1951年的“镇反”运动,在国内公开暴露的反革命分子基本被肃清。但还有一部分隐藏较深的反革命分子未被发现,随着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深入开展,敌对势力还不断派遣特务、间谍潜入内地,他们结合在一起,以各种手段对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进行破坏活动。例如,仅1954年,全国工矿企业发生反革命破坏事故340多起,全国反革命凶杀案件6300多起,死伤干部群众8300多人、安徽、湖北、浙江、广东、四川等13个省发生了8起反革命暴动和19起骚乱事件。为打击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中共中央于1955年5月14日发出了《关于全党必须更加提高警惕性加强同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的指示》,同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于的指示》,肃反运动正式开始。运动的内容一是清查镇压社会卜的特务、间谍反革命分子,二是住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内部,从中央到地方分4批进行清查,纯洁革命队伍。运动一开始,毛泽东提出了“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中共中央指出,肃反运动要分清敌友,注意分清反革命问题和政治历史问题的界限;政治问题与思想问题的界限;反革命破坏和工作失误的界限;反动言论与落后言论的界限;反革命集团和落后集团的界限。要求司法机关在处理反革命案件时要坚持“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1956年2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总结了1955年肃反运动的经验教训,彭真同志在会上提出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肃反运动于1957年底基本结束,查出了10多万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其中包括国民党败退后伪装潜伏下来和新派遣进来的特务3600多名,普通反革命分子、反动分子、刑事犯罪分子6.5万人。不少是血债累累、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仅在中央国家机关就查出220多名。例如,混入兰州市工人电影院的原国民党新疆监狱长、亲手杀害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人的反革命分子卢秉林,化名混入农业互助组的原重庆“中美合作所”行动员、看守所长、亲手杀害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罗世文并谋划、参与杀害杨虎成将军及其儿子和杨的秘书宋凌云丈妇的凶手杨进兴,以及杀害李大钊、迫害方志敏,出卖王若飞的反革命分子、特务等等。均被查获。与此同时,还破获了一些积压多年的疑案。查清了 177多万党内外人士的政治历史问题,其中问题严重的近13万人。肃反运动结束后,中共中央作出了“反革命还有,但是不多了”的历史性结论。此次运动,保障了社会安定,巩固了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纯洁了革命队伍,稳定了国内形势,为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但在运动过程中,一些单位出现了“逼、供、信”的现象,产生了一些偏差。对此,中共中央提出了“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多次进行复查,对被错斗、错捕、错判的人进行甄别平反和妥善处理。

拓展资料

肃反  肃清暗藏反革命  反革命破坏活动  反革命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