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斯拉夫法系

2022-09-30

英文

Slav systems

简介

分布于东欧和东北欧的斯拉夫人建立的国家的法律制度。这些国家大体处于相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在封建制形成和巩固的过程中,其法律普遍受到拜占庭法和东正教教会法的影响,具有许多共同特征,法制史和比较法著作往往把它们的法律归并为一个法系。这个法系划分为四个分支:俄罗斯、波希米亚(捷克)、波兰和塞尔维亚,其中适用范围最广,最重要的是俄罗斯的法律。斯拉夫法系的共同特征是:①最初的法律为习惯法,但建国后普遍采用了成文法形式。斯拉夫各国的法典不完全是本国固有习惯的重述,它们一般是在借鉴、移植拜占庭法的基础上制定的,除本国习惯法外,还包含许多拜占庭法的内容;②斯拉夫人建国后陆续皈依了东正教,教会法已进入信徒的心灵,但由于在东欧教权从属于政权,宗教事务由国家机关管理,因此,很大一部分教会法规范是由世俗政权的法令规定的,如拜占庭教会法汇编《宗规集》就是由教规及皇帝和教会的法令构成。③具有来源于斯拉夫语的法律用语。斯拉夫语是东欧各国的母语,因而各国的普通用语和法律用语有许多相似之处,为他们在法学方面的交流提供了方便。④受罗马法影响不同于西欧各国。斯拉夫法系同样渊源于罗马法,但在公元7世纪后,东欧的罗马法在同斯拉夫法融合的基础上逐渐发展为一种封建化的法律,并没有出现西欧那样的罗马法中断现象。所以,12世纪开始的罗马法复兴虽然也波及斯拉夫各国,但它们并未正式卷入这一运动。这些均和西欧有所不同。但斯拉夫各国保持着罗马法的传统,应属于民法法系。

拓展资料

拉夫  斯拉夫派  斯拉夫语  斯拉夫主义  拉夫波  斯拉夫语族  克拉夫点  克拉夫特点  奥拉夫五世  下拉夫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