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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事方御定书》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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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1742年由德川幕府模仿中国的明律制定的日本封建社会后期的一部重要武家法典。分为上、下两卷,上卷共81条,是一般法令及判例汇编;下卷共103条,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范。该法主要内容为:①对大名(大封建领主)作了若干限制,如规定大名修筑城池和相互联姻,须事先获得幕府准许;大名的军队严禁超越自己藩国的境界等。②划全国居民为武士、农民、手工业者、商人四个等级。武士居首,参与政事,享有各种特权,而武士之中又分为若干等级。其他三者,均不许充任官职,并严禁迁徙。③在村社中设立“五人组”的联保制度,一户逃税或藏匿罪犯,全组受罚。保长(“版头”)每年定期向上级汇报本辖区内有关异教、赌博、亵神、争议和各种破坏行为,并负责仲裁家庭纠纷,签署不动产买卖和抵押证书。④规定了极为残酷的刑罚,如死刑就有锯挽(锯两肩)、磔刑、狱门(枭首)、火刑、斩首、解尸等6种。《公事方御定书》适用时间达120多年,直到明治维新后才为《暂行刑律》(1868)、《新律纲领》(1870)和《改定律例》(1873)等所取代。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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