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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官署名,掌管制造军械等事务。军器监源于汉代少府中的“考工”、“尚方”。北周武帝(公元561~578年在位)始置军器监,专掌兵器制作。主官为大监,以军器副监为副贰。隋大业三年(公元609年)分太府寺,置少府监,领铠甲、弓弩(nu)等署。唐代时设时废。
唐代“军器监掌缮造甲弩,以时纳于武库”(《旧唐书·职官志三》)。置监一人为长官,正四品上;少监一人为副贰,正五品上。属吏有丞、主簿、录事等。下设甲坊、弩坊二署,各设令一人,掌制作铠甲、弓弩等兵器,做好后送卫尉寺所属武库收藏,以备军需。唐代军器监为中央掌管营造生产的机关五监之一。
宋原以三司胄案掌其事,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废胄案,置军器监,以侍从官充判监事。元丰(1078~1085)改制后,设监、少监为长、贰,丞为参领。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入工部。金承安二年(公元1197年)又设军器监。元代改为武备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