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第一级规则和第二级规则

2022-09-30

简介

英国新分析法学的核心人物H.哈特认为,法律是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构成的统一体。主要规则也称第一级规则,指对社会成员规定义务、责任的规则,如果违反它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或惩罚。次要规则也称第二级规则,指规定主要规则怎样以及由谁制定、由谁承认、修改、废除的规则,因而就是授予权力(利)的规则;次要规则包括承认规则、改变规则、审判规增三种。根据次要规则,人们可以引进新的主要规则,或修改、取消原有的主要规则,或决定主要规则的范围或控制其实施。哈特所讲的第一级规则和第二级规则指二者的相互关系,它们均由立法部门和法官分别以成文法形式和判例形式创制,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依各种情况变化而变化。两级规则论同H.凯尔逊的法律规范阶梯论一样,都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实出表现。

拓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