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蒙古刑法典》

2022-09-29

The Penal code of Mongolia

简介

1961年1月31日颁布,同年4月1日生效。1921年蒙古独立后至现行刑法典施行前,曾先后颁布过4部刑法典,即1921、 1929、 1934和1941年刑法典。刑法典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由16章221条组成。其中,总则有5章,包括通则、犯罪、刑罚、处刑与免刑、医疗性和教育性强制措施。分则有11章,包括国事罪;侵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犯罪;妨害生命、健康、自由和人格的犯罪;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劳动权利的犯罪;侵犯公民个人财产的犯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职务上的犯罪;妨害审判的犯罪;妨害管理秩序罪;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人民健康的犯罪;军职罪。法典规定的刑罚有:剥夺自由、不剥夺自由的劳动改造、公开训诫、流放、放逐、禁止担任一定的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罚金和死刑。其中,剥夺自由、不剥夺自由的劳动改造和公开训诫只能用作主刑;流放、放逐、禁止担任一定的职务或从事某种活动、罚金既可以作为主刑适用,也可以作为附加刑适用;死刑作为非常的刑罚万法列在刑罚体系之外,只适用于最严重的犯罪,如背叛祖国罪、间谍罪、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等。蒙占刑法典是以1960年苏俄刑法典为模式加以编纂的。在很多方面,大至刑法典的体系与结构,小至具体的刑法制度,它与苏俄刑法典都十分接近。这种接近正如蒙古法律工作者说的,“是由国家在本质上的一致和它们共同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基础所决定的”。当然,蒙古刑法典也有体现其民族性的一面。例如,它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年满60岁的人,不管他犯了何种严重罪行。又如,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也极富民族特点。目前,蒙古社会制度发生变化后,立法者面f 临r着重新修订刑法嘤的任务。

拓展资料

《美国法典补编》  《现代蒙古语文数据库》  《蒙古卫拉特法典》  《蒙古农民》  《蒙古源流》  《蒙古待遇条例》  《蒙古黄金史》  《蒙古律例》  《蒙古文档》  《蒙古游牧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