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劳动者因工死亡时,雇主应给其遗属 支付相当于死者1千日平均工资的补助。具体内容有: (1)有权领取遗族补贴者,其顺序如下:第一顺位是劳动 者的配偶(包括有姘居关系者)。第 二顺位是劳动者的子 女、父母、孙子女和祖父母,他们是靠劳动者生前的收入 维持生活,或在一起生活。第三顺位是不符合第二顺位的 劳动者之子女、父母、孙子女、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其兄 弟姐妹在劳动者生前靠其收入维持生活或在一起生活。 遗族补贴从决定有权领取之日起,7日内必须支付。如雇 主证明自己有支付能力,经领取者同意,可分期支付。 (2)有权领取遗族补贴的条件。适用劳动伤害保险的企事 业单位,应向遗族支付保险金;业务上伤害应支付遗族补 蚺;通勤伤害向遗族以年金或一次性形式支付。领取遗族 补贴或年金的条件,指在劳动者死亡时靠其收入维持生 活的遗族,按其顺位规定如下:劳动者的配偶(包括有姘 居关系者),但丈夫要在60岁以上或者有一定残疾方可 领取;未满18岁或有一定残疾的子女;劳动者死亡时尚 未出生的子女,可视为靠劳动者收入维持生活的子女;60 岁以上或有一定残疾的父母;未满18岁或有一定残疾的 孙子女;60岁以上或有一定残疾的祖父母;未满18岁、 60岁以上或有一定残疾的兄弟姐妹;55岁以上至未满 60岁的丈夫、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姐妹,这些人到60岁 已停止领取养老金。(3)遗族补贴或年金的金额。鉴于国 际劳工组织第121号公约中规定,标准领取者的年金金 额为劳动者生前所得的50%,日本将标准领取者人数视 为2人,年金额定为劳动者生前所得年额的50%。对其 他人的遗族年金,以2人为标准规定的领取率,最高额为 劳动者生前所得年额的67%。另外,根据领取者的要求, 可设立预付遗族年金一次性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