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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军政府

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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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政权机关名称,辛亥革命时期建立的第一个革命政权,既是行政机关,又是军事指挥机构。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10月10日,湖北地区的革命党人,在同盟会影响下,领导武昌起义,爆发了全国规模的辛亥革命。经过一夜紧张战斗,革命士兵占领了武昌全城,随即便面临组织革命政权的任务。10月11日,他们聚集在阅马厂湖北咨议局开会,讨论成立革命政权。会议还邀请了前咨议局议员和各界绅商代表参加。会议决定,依据同盟会早就拟定的《军政府宣言》和《革命方略》等文件,成立湖北军政府。当时共进会的负责人孙武和文学社的社长蒋翊(yi)武均不在场。由于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幼稚和妥协,放弃领导权,会议遂推举原清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统军官(相当于后来的旅长)黎元洪(1864~1928)担任湖北军政府的首领(都督),原湖北省咨议局局长汤化龙(1874~1918)任民政总长,清朝旧官僚和立宪派掌握了革命政权的领导权。

湖北军政府最初设有参谋、军务、政务、外交四个部和一个招贤馆(后改为集贤馆)。由于黎元洪和半数部长起先害怕革命失败,都不就职。为了推动革命,革命党人中的骨干分子组成了“谋略处”,担负起实际领导工作。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黎元洪才宣布就职。10月16日,黎元洪登坛祭告黄帝并演示阅兵誓师仪式,于是真正当上了都督。黎元洪就职后,在同盟会负责人居正的策划下,撤销了谋略处。接着,居正和汤化龙共同编制了《湖北军政府内部组织条例》,据此在17日产生了各部部长,湖北军政府就此宣告正式成立。

按照《湖北军政府内部组织条例》规定,军政府称为都督府,它的首长名为都督。在军政府内划分军政和民政两大部分,共设四个部,军政方面设军政部,下设司令部、参谋部、军务部三个部和总司令一人,司令部总长由都督兼任;民政方面设民政部(后改为政务部、政治部),下设外交、内务、财政、司法(法制)、交通、文书、编制七个局,均由原咨议局议员主持。军政府都督黎元洪直接统率军事、政治两个部门,并兼任军政府总司令,实际上总揽了军政大权。

《湖北军政府内部组织条例》颁布后,旧官僚和立宪派利用此条例改组了军政府,篡夺了革命派的军政大权,年轻的革命党人觉察上了当。于是,10月25日又颁布了《军政府改组暂行条例》(又名《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对军政府作了第二次改组。主要变化有:限制都督权力,加强革命党人对军政府的监督;取消政事部,将其所属内务、外交、财政、交通、司法、文书、编制七局,改为军令、参谋、军务、内务、外交、理财、交通、司法、编制九部,直隶于都督。另外,它规定都督的僚属中的秘书、顾问和稽查员三种人中,前两种由都督自行任用,而后者要“由起义人公推,请都督任命”。在此基础上,后又成立了总监察处,设总监察一人,下分稽查,参议二部。

湖北军政府成立后,按照中国同盟会的政纲,颁布了许多法令,布告安民,传檄全省各州县一体反正,通告全国各省即起响应,照会各国政府,请求承认;蠲(juan)除苛捐杂税,禁缠足,剪辫发,改正朔;扩充革命军队,组织和领导汉口、汉阳保卫战,坚守武昌,推动和鼓舞各省响应。

湖北军政府的成立,推动了全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各省纷纷宣告独立,成立都督府。形势迫切要求建立一个统一的临时中央政府,以便统一军政指挥。1911年11月9日,黎元洪以湖北军政府大都督名义通电各省,要求派代表莅鄂组织临时中央政府。12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布中华民国成立。

1912年以后,由于黎元洪代表的封建旧势力篡夺了领导权,革命党人被清洗,湖北军政府逐渐变成反革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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