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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维护王权和君权的学说,即认为上帝在把宗教的权力授予教会的同时,也把世俗的权力授予了国王。起源于欧洲中世纪,其后,许多君主利用这种学说谋取管理教会和国家两方面的权利。中国自进入阶级社会时起,王权的力量就十分强大,神权与王权合二为一,并服务于王权,证实王权统治的合法性。因此,中国古代社会中,“君权神授”的理论主要表现于统治者宣扬自己“受命于天”,奉天之命统治国家。如夏统治者宣扬:“有夏服天命”(《尚书·召诰》);商人宣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诗经·商颂·玄鸟》);周人则说:“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大盂鼎铭》)。封建社会的统治者也竭力宣扬皇帝的权力是神授予的,因而至高无上,不受任何制约与限制。如西汉时鲍宣(? ~3)对汉哀帝(公元前6~前1年在位)言:“天下乃皇天之天下也。陛下上为皇天子,下为黎庶父母。”(《汉书·鲍宣传》)《唐律疏议·名例律》疏中言:“王者,奉上天之宝命。”君权神授将皇帝的意志变为神的旨意,将统治者为统治人民而制定的典章制度、伦理纲常说成是神圣不可违犯的。君权神授学说为维护封建专制制度起到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