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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亦称“蕃户”。隋唐时期因反逆相坐而沦为官方贱民的罪人家属户籍。《唐会要》卷八六《奴婢》:“旧制:凡反逆相坐,没其家为官奴婢。”注云:“反逆家男女及奴婢没官,皆谓之官奴婢。男年十四已下者配司农,十五已上者,以其年长,令远京邑,配岭南为成奴也。”《旧唐书·裴子余传》:“时泾岐二州有隋代蕃户子孙数千家,司农卿赵履温奏悉没为官户奴婢,仍充赐口,以给贵幸。子余以为官户承恩,始为蕃户,又是子孙,不可抑之为贱,奏劾其事。”唐代的番户身份比奴婢略高。《旧唐书·职官志》:“(官奴婢)一免为蕃户,再免为杂户,三免为良人。”其地位在奴婢和杂户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