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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惩教署

2022-10-07

英文

Correct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 of Hong Kong

简介

香港主管监狱事务的政府机构。其前身为监狱署,1982年改为现名。1994年底惩教署职员编制7418人,实有工作人员7201人。署内设有检查与管理、人事与培训、行政与工业、行动计划和越南入境者管理等五大部门。该署依据香港监狱条例(Prison Ordinance)、教导所条例(Training Centres Ordinance)、劳教中心条例(Detention Centres Ordinance)、戒毒所条例(Drug Addiction Treatment Centres Ordinance)和精神健康条例(Mental Health Ordinance)进行运作。其下管理着21间惩教机构,包括监狱12间,教导所2间,劳教中心1间,戒毒所1间,精神病治疗中心1间,多用途惩教机构4间。各类惩教机构1994年底共有犯人10782名。该署还设有1间职员训练院,1个应急支援组,4间过渡期宿舍,3间越南入境者的羁押中心。此外,该署还提供有各种协助犯人重返社会的善后辅导服务。

惩教机构 ①监狱。香港监狱有多种命名方式,有的称为监狱(Prisons),有的称为惩教所(Correctional Institutions),有的称为中心(Centres)。香港监狱根据其实施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级,又分为高度设防(Maximum Security)、中度设防(Medium Security)和低度设防(Minimum Security)3种。根据其关押对象的不同又分为关押成年男犯、成年女犯、年轻男犯、年轻女犯的监狱4类。②成年男犯监狱。21岁以上的成年男犯,一旦被判监禁,首先要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Lai Chi Kok Reception Centre)进行分类。所方在综合考虑犯人的背景、犯罪性质、刑期长短、危险程度、初犯或累犯等情况之后,决定将其关押在何种安全防范等级的监狱。香港最大的高度设防监狱是赤柱监狱(Stanley Prison)。凡被判终身监禁及较长刑期的犯人,均关押于此。另一间高度设防的监狱是大屿山石壁监狱(Shek Pik Prison),关押被判中等以上(包括终身监禁)刑期的犯人。此外,子榄精神病治疗中心(Siu Lam Psychiatric Centre)和荔枝角收押所也属于高度设防的惩教机构,前者专门收治精神失常的刑事罪犯及危险凶暴的男囚犯;后者除收押刚被定罪而须等候分类编入有关惩教机构的犯人外,还收押还押犯、上诉犯、民事债务人、触犯人民入境条例而被拘留的人。收押成年男犯的中度设防监狱有4间,分别为喜灵洲惩教所(Hei Ling Chan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麻埔坪监狱(Ma Po Ping Prison)、东头惩教所(Tung Tau Correctional Instituction)和域多利监狱(Victoria Prison)。收押成年男犯的低度设防监狱也有4间,分别为马坑监狱(Ma Hang Prison)、壁屋监狱(Pik Uk Prison)、大榄惩教所(Tai Lam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和塘福中心(Tong Fuk Centre)。体能衰老及一般超过60岁的犯人,皆列为老年犯人,囚禁于马坑监狱。1994年,9346名成年男犯被判监禁,6215名成年男犯被收押。③成年女犯监狱。位于新界的大榄女惩教所(Tai Lam Centre for Woman)专门关押成年女犯。该所内分为3部分:高度设防部分,关押12年刑期以上的女犯;戒毒部分,关押被判接受戒毒治疗的女犯;收押部分。近年来,女犯剧增,大榄女惩教所人满为患。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以前专门收容越南入境者的芝麻湾羁留中心(Chi Ma Wan Detention Centre)自1994年12月1日起改为中度设防的惩教所,专门收押成年女犯。1994年,共有2007名成年女犯被判监禁,949名被收押。④年轻男犯监狱。21岁以下的年轻男犯被关押在位于九龙的壁屋惩教所(Pik Uk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和位于喜灵洲的励新惩教所(Lai Sun Correctional Institutio)。此外,位于大屿山的沙咀劳教中心(Sha Tsui Detention Centre)也有一部分用于收押年轻男犯。壁屋惩教所除作为一所高度设防的监狱收押年轻男犯外,也有部分用作年轻男犯的收押中心和教导所。1994年,885名年轻男犯被判监禁,1227名被收押。⑤年轻女犯监狱。21岁以下的年轻女犯被关押在大潭峡惩教所(Tai Tam Gap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该所内分为教导所、戒毒所、监狱及收押中心等部分,并为犯人提供相应的训练与治疗。1994年,434名年轻女犯被判监禁,242名被收押。⑥教导所。教导所关押的对象是依据香港法例第280章教导所条例被判监禁的年轻男犯。关押期间为6个月至3年。每个犯人关押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犯人对待教导所训练的态度及释放后能否守法。教导所有1个以高级惩教事务监督为主席的检查委员会,每月负责对犯人的服刑状况作出评价,并要将每个犯人的优缺点告知其本人。惩教署署长授权该委员会的主席提出每个犯人是释放还是继续留在教导所内的建议。被释放的犯人必须要有合适的工作或学习单位,并且要接受为期3年的强制释后监管。在3年监管期间,有1名善后辅导员与该释囚及其家庭保持联络,必要时给予帮助和咨询。如果此期间内该人有任何违反监管法令的行为,则要被重新收回教导所。1994年,121名年轻男犯和12名年轻女犯因为违反监管令而被收回教导所接受进一步的训练。该年中,64.8%的男释囚和86.1%的女释囚完成了3年的释后监管而未重新犯罪。目前,香港的哥连洼角惩教所(Cape Collinson Correctional Institution)是专为14至17岁而又无须接受严密监管的犯人而设的教导所。励教教导所(Lai King Training Centre)则收容18至20岁的年轻犯人。另外,如前所述,高度设防的壁屋惩教所也有部分用作年轻犯人的教导所。⑦劳教中心。香港的劳教中心只有一所,即沙咀劳教中心。这是一间中度设防的惩教机构,依据香港法例第239章“劳教中心条例”进行管理。中心分为两部分,分别囚禁14至20岁以及21至24岁的犯人。前者在中心的羁留期限为3至6个月;后者则3个月至12个月不等。劳教中心强调严格纪律、辛苦工作和心理辅导,目的在于教导青少年尊重法律,同时为他们提供积极训练。在中心羁留期满获释后的青少年,仍须接受12个月的善后监管,由1名善后辅导人员负责与其联系。此期间内,如果该人有任何违反监管令的行为,则将被重新收回劳教中心。1994年,294名14至20岁的青少年完成了法定监管期,264人在此期间未违法犯罪,矫正成功率为89.8%;42名21至24岁的青年释囚完成了法定监管期,40人未重新违法犯罪,成功率为95.2%。⑧戒毒所。惩教署施行强迫戒毒计划,为已定罪的吸毒者提供治疗。依据香港法例第244章“戒毒所条例”的规定,法院有权决定将吸毒的罪犯判住戒毒所接受治疗。目前,喜录洲戒毒所(Hei Ling Chan Addiction Treatment Centre)专门收治男吸毒者,其中包括1个专门收容21岁以下男戒毒者的独立部门。大榄女惩教所有一戒毒治疗中心,专收成年女戒毒者。大潭峡惩教所则有一个部门囚禁年青女戒毒者。为了解决近年来年轻吸毒者人数增加的问题,原来专门收容越南难民的励固洲羁留中心(Nei Kwn Chan Detention Centre)于1994年3月改为喜灵洲戒毒所的附属机构,专门收容21岁以下的男戒毒者。戒毒者在戒毒所内接受治疗的时间为2至12个月不等。所内戒毒计划以纪律及户外体力活动为基础。工作与治疗并重。戒毒者获释后仍须接受强制监管1年。1994年,戒毒所实际收容戒毒犯人2452名,其中男性2209名,女性243名。21岁以下的青少年戒毒者679名,比1993年增加了59.4%。(由此导致青少年戒毒者占全部戒毒者的比例由1993年的20.5%增至1994年的27.7%)。1994年,1810名戒毒者完成了12个月的强制监管期,其中59.5%戒毒成功。208名男性和36名女性戒毒者因为违反监管会而被收回进一步治疗。

罪犯教育与职业训练 香港惩教署内设有专门负责教育与训练的部门,从社会上聘请合格的教员和指导人员为犯人提供教育和训练。青少年犯人教育大纲的主要内容有:基础教育(中文、英文、数学、体育、人文常识等)、职业教育与道德教育等。成年犯人可参加夜校补习、函授教育、个别辅导与自学等。狱方聘请的教师为参加当地和海外教育考试的犯人提供各种辅导。为使犯人学到一些职业技术或获得所需资格,以便释放后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惩教署为犯人开办了多种职业训练课程,如空调的安装与维修、水暖设备的安装与维修、食品与饮料服务、机械工艺、印刷装订、木器制作、建筑业基础、计算机技术、无线电与电视修理、汽车修理与喷漆、衣服制作等等,许多课程使受训犯人可参加各种专业资格考试,如香港中学会考和伦敦城市工职学院考试等等,并取得正式的学术或专业资格。另外,自1990年起,惩教署还与建造业训练局及制衣业训练中心设立直接转介制度,以便释囚可接受进一步训练。这些教育和训练课程对于培养罪犯的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技能、获释后就业及减少重新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惩教署的工业 为了减轻囚犯因沉闷和缺乏建设性的活动而产生的不安,惩教署的工业部为囚犯提供了多种有益和有用的工作,使其获得职业技能,并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这些工业包括洗熨、制衣、木工、金工、预制混凝土、针织、造信封、印刷和书籍装订等。1994年,狱内工业的分布为:制衣36%、洗熨12%、建筑与维修12%、书籍装订与制信封11%、木工8%、其他制造业21%。除工业生产外,囚犯亦从事内部杂务工作、维修工作和社区环境改善工作。惩教署工业的主要客户是政府各个部门、如医院管理局、消防队、邮政署、警务处、政府印务局、路政署、人民入境事务处、市政总署、运输署等。1994年,惩教署主要的工业生产额市值达3.78亿港元,其中洗涤业占36%、制衣业25%、木工11%、建筑与维修8%、其他20%。

心理辅导与医疗服务 为了促进犯人的精神健康及提高他们对违法行为的分析力,香港惩教署为犯人提供心理辅导服务,特别是对那些情绪和行为上有问题的犯人,更提供多项辅导服务。1994年,有6326名犯人接受了心理辅导。此外,犯人亦须接受心理评估,评估报告将作为法庭有关检查委员会和惩教署工作的参考,如决定犯人是否适宜接受各种惩教治疗计划等。1994年,共有304份犯人心理评估报告送给了有关委员会和部门。

所有惩教机构及越南入境者羁留中心均提供医疗服务。犯人入狱时,一律由医生彻底检查,如发现有脱瘾症状,即被送往该机构内的病房或到门诊所接受解毒治疗。需要接受专科治疗或手术者,则由按时巡视各惩教机构的医生诊治,或转送公立医院治疗。此外,该署亦负责管理两间分别设于玛丽医院和伊利沙白医院的羁留病房,该病房可为犯人和被拘留者提供医疗服务。

善后辅导 惩教署办有协助犯人重返社会的广泛的善后辅导服务。这些服务专为教导所、劳教中心和戒毒所的释囚及根据“监管试释计划”(Release Under Supervision Scheme)和“释前就业计划”(Pre-release Employment Scheme)释放的囚犯而设,以确保他们继续得到辅导和照顾。善后辅导员在犯人家人的协助下,与犯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当犯人仍在惩教机构时,即不断与犯人接触,帮助他们做好准备,以应付日后重返社会可能遇到的问题;当这些犯人获释后,善后辅导人员仍继续予以监督,经常前往受监管者的居所或工作地点探望。

为了使离开惩教机构后的释囚能逐渐适应社会生活,惩教署设有新生之家(New Life House)、丰力楼(Phoenix House)、紫荆楼(Bauhinia House)和百勤根(Pelican House)等4间过渡期宿舍,分别收容来自戒毒所的戒毒者和根据“释前就业计划”释放的囚犯,以及来自其他惩教机构的年轻犯人。这些宿舍可使刚刚离开惩教机构的释囚能在此度过一段时期,以逐渐适应外部社会。在宿舍的时间长短视个人需要和进展情况而定。一般为1~3个月,根据“释前就业计划”释放的囚犯为6个月。1994年,共有446名释囚入住丰力楼、紫荆楼宿舍和新生之家。

善后辅导的成功率,以法定监管期内不再被法庭定罪的释囚所占的百分比来看,至1994年6月底,各类惩教机构释囚善后辅导的成功比率如下:劳教中心94%;教导所男释囚66%、女释囚93%;戒毒所男释囚70%、女释囚76%;年轻男释囚84%、年轻女释囚92%;监管试释计划下的男女犯人均为100%;释前就业计划下的男女犯人亦均为100%。同年,接受密切监管的男释囚有3176人,女释囚有230人。

职员训练与管理 香港惩教署对内实施现代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所有新入署的惩教主任及惩教助理均须分别接受为期26周及23周的入职训练课程。该署的职员训练院专门负责策划和推行这些课程。同时,该院还定期举办为期若干天或若干周的定向培训课程、发展训练课程和专门训练课程等。各种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监管法规、罪犯管理、罪犯心理、咨询服务、急救措施、自卫方法、武器使用、善后辅导、计算机使用及模拟法庭和模拟囚室训练等。该署还经常选送官员参加海外合适的培训课程和讲座。

巡狱太平绅士 由总督委任专门负责巡视监狱。目前,香港每所惩教机构均由两名太平绅士前往巡视,每次相隔两星期或一个月不等。巡狱太平绅士须履行若干法定任务,如调查犯人的投诉、视察犯人的膳食、巡视机构内的建筑和住宿设施等。太平绅士须在指定期间内巡视,但成行日期则自行决定,事前不必通知有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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