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百科

金融稽核基本方式

2022-10-21

简介

亦称“金融稽核工作方式”。它是稽核部门按稽核目标,遵循稽核程序,组织实施稽核监督所使用的一种监督形式(或叫稽核种类)。同一稽核对象. 由于稽核的具体目标不一样,则使用的稽核方式也不一样。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赋予中央银行稽核监督职能,促使金融稽核的主体、对象、内容、范围、要求和处理手段等也在发展和变化。当前金融稽核对象比较复杂,如金融企业的经济成分,有国家的、股份的、集体的、侨资的、外资的、合资的;金融机构的类型有专业银行、综合性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城市或农村信用社;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式,有自营、委托、代理;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有本外币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证券、租赁、保险、结算业务等;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有大、中、小;金融机构的业务繁简及多少也不一样。为了适应对错综复杂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监督的需要,必须有多种的稽核方式。能否根据不同的稽核目标,选用适宜的稽核方式,是稽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取得预定稽核效果的关键所在。

金融稽核的基本方式,按照不同的标志,可划分出若干个类型:①按我国金融稽核主体分类,有国家审计部门金融审计、中央银行稽核、各类金融机构内部稽核、社会稽核事务所金融稽核。②按金融稽核性质分类有外部稽核(国家审计部门金融审计、中央银行对各类金融机构稽核、社会稽核事务所金融稽核)、内部稽核(中央银行对自身及其各级分支机构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稽核,对隶属中央银行的各类公司、造币厂等企业和对金融院校、金融科研、出版、报刊等事业单位稽核,以及各金融机构以其所属分支机构和业务职能部门为对象,以金融法规和财政法规为依据,开展金融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稽核。③按稽核方式分类,有现场稽核、报送稽核、委托稽核。④按稽核范围分类有全面稽核、专项(专题)稽核。⑤按稽核内容分类,有业务经营合规性稽核,资本金充足性稽核,信贷规模适度性稽核,资产质量稽核,负债清偿能力稽核,盈利质量稽核,经营管理稽核。⑥按金融业务内容分类,有业务稽核(存款、贷款、结算、投资、证券、国库、保险、外汇、租赁、代理、咨询、金银、发行、会计)、财务稽核(财务收支、盈亏、专用基金、非营运资金占用)、管理稽核(经营管理、经营效益、内部控制等)。⑦按稽核期限规范分类,有定期稽核(固定稽核周期对被稽核对象进行连续性的稽核)、不定期稽核(稽核周期无需规范,稽核范围无须连续的稽核,以及对特殊任务稽核)。⑧按稽核目标分类,有初次稽核、后续稽核。⑨按被稽核业务发生时间分类,有事前稽核(在经济业务发生以前所进行的稽核,如对贷款、投资项目可行性调查稽核,金融债券发行预测稽核等)、事中稽核(对经营过程中的金融业务稽核,如每季度对信贷规模执行情况稽核)、事后稽核(对各种金融活动完成以后,开展的以业务、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稽核)。⑩按稽核组织形式分类,有联合稽核(两个独立稽核机构联合开展的监督检查,或外部稽核吸收内部稽核人员参加的监督检查。前者为共同协商编制稽核方案,在稽核报告、稽核结论和处理意见书上共同签名盖章,共同对稽核结果负责;后者是以外部稽核人员为主,内部稽核人员协助工作)、独立稽核。

稽核方式的分类虽然繁多,但每一种稽核方式不是孤立发生作用的,而是在稽核实务中,各种稽核方式交织在一起使用。在稽核监督中,如何选择和运用正确、适宜的稽核方式,是有效地实施稽核监督的重要途径。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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