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2022-10-08

简介

秦代广泛适用的一种财产 刑。汉以后逐步被废除,以至在 《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篇保留有 “赀之人二甲”句,后世学者已无 法通晓,因此被人将“赀”改刻为 “訾”,更引起众议纷纭。现代训 诂学家高享认为: “訾,借为赀。 《说文》: ‘小罚,以财自赎也。 从贝此声。汉律: 民不徭,赀钱二 十三。’是其义也。”此说为后来 出土的秦简所证实。秦《徭律》: “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 旬,赀一盾; 过旬,赀一甲”。还 有“赀二盾”,“赀二甲”最多的 是盗窃20钱未判,又盗窃100钱, “当赀二甲一盾”。对赀盾或赀甲 的支付形式,有两说:一说,支付 相当于盾或甲的货币值。一说,秦 由于战争的需要,又因商品经济不 发达,是交纳实物,即战场上用的 盾或甲。此外,秦律还有赀布、赀 徭、赀戍的规定。布,当时是实 物,也是货币。《金布律》规定: “钱11当1布。”其他赀徭、赀 戊,都是以劳役形式支付。汉代才 改为赀钱。

拓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