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费尔巴哈

2022-10-08

P·A·Feuerbach

简介

1775~1833

十九世纪著名的刑法学家。早期刑事古典学派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是杰出的德国唯物主义哲学家、马克思主义的直接先驱者之一费尔巴哈的父亲,曾经参加过1815年巴伐利亚刑法典的起草工作。他在系统地创立资产阶级刑法理论上起了重要作用。在犯罪概念问题上,他反对所谓犯罪是亵渎神的秩序的封建主义刑法思想,提出了“权利侵害说”。这种学说支配了十九世纪前半期的刑法学。在犯罪构成问题上,安·费尔巴哈是资产阶级客观主义结构的缔造者之一。他给犯罪构成下了如下的定义:“犯罪构成乃是违法的(从法律上看来)行为中所包含的各个行为的或事实的诸要件的总和”。可见,他十分强调行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但他这种见解并未坚持到底。后来,他在《刑法教科书》中又谈到:“一定的违法的结果,通常是属于犯罪构成的;行为违法性的某种主观(属于犯罪人的心理方面的)根据,即(1)某种故意,或者(2)某种意思表示,也往往属于犯罪构成。行为的外部特征,永远属于犯罪构成”。这样一来,犯罪构成的概念就包括了罪过的因素。但他强调的仍然是行为,仍未摆脱古典学派的行为主义的束缚。安·费尔巴哈也是资产阶级法学家中第一个研究共犯理论的人。他关于共犯的分类已经初步具有了正犯、从犯和教唆犯这种三分法的思想萌芽。在刑罚目的问题上,他提出的著名的“心理强制说”,在资产阶级学者中至今仍有较大影响。他的主要著述有:《刑法教科书》、 《实定刑法原理和根本概念的研究》等。

拓展资料

《费尔巴哈论》  费尔巴哈派  费尔巴哈宗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