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中国古代宫廷搜罗绘画人才,主管创作、收藏作品兼培养绘画人才的机构。简称画院。因宋朝建制完备,故多指宋代帝王御用绘画机构。亦称翰林图画局。宫廷设置画院,始于五代,滥觞于春秋、汉、唐。据文献记载,春秋战国有画史,是御用画家。汉代隶属少府的黄门、画室、东汉的尚方皆是安置画家待诏任用的机构。东汉灵帝光和元年(178年)设鸿都门学,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艺术学校,设有书法、绘画、文学、表演等课。唐代开始在秘阁、史馆、集贤殿书院、尚方等处安置画家,到唐玄宗(685—762年)开元年间(713—736年)开始在翰林院安置画家,称待诏,技艺高者授“内庭供奉”、“内教博士”职衔。五代的后蜀孟昶清泰二年(935年)、南唐李璟天福八年(943年)分别在宫廷正式成立翰林图画院,云集画家,同时培养学生。北宋赵匡胤一平定天下,即于建隆元年(960年)设翰林图画院,按才艺高下,分别授以待诏、祇侯、艺学、画学正等职衔。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设“画学”,后与翰林图画院合并。南宋画院规模不减北宋。北方的辽也仿唐宋制度设立画院。元、明、清未设画院,但元有梵像提举司、画油局、画局。明在武英殿、仁知殿安置待诏画家,实如宋代画院。清由内务府管理画家,有如意馆、画院,均是御用的绘画创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