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中国哲学和美学的重要命题,出自《易传·系辞》:“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这里所说的“言”,指由概念、判断、推理构成的抽象语言,“象”指八卦和六十四卦象以及卦爻辞中用语言表达的形象比喻:“或取天地阴阳之象以明义者,若《乾》之‘潜龙’、‘见龙’,《坤》之‘履霜、坚冰’、‘龙战’之属是也;或取万物杂象以明义者,若《屯》之‘六三’‘即鹿无虞’,‘六四’‘乘马班如’之属是也。”(孔颖达《周易正义》)“意”指圣人对天地人事之道的理解和造福社会、建功立业的意志、愿望、情感。《易传》认为,抽象的言语不能将人的思想情感完美地全面地表达清楚。而形象的东西才能完成充分表达主体意识的使命。最好的方法是将形象的显示与言语词的陈述结合起来,这样就能达到出神入化的境地。
《易传》正确地看到了抽象思维和逻辑语言的局限性;看到了形象思维和形象表达具有优于和大于逻辑抽象的方面,对认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抽象的概念、判断和推理,总是把事物割碎、僵化、简单化,所以不可能完整地描述事物生动的全貌,不可能把人的复杂的思想感情全部表达出来。但是抽象思维又有优于形象思维的方面,形象思维也有自己的局限性。对这一方面,《易传》显然没有认识到,这是《易传》的严重缺点。由于艺术创作过程以形象思维为主,艺术成果以形象的形式呈表出来,所以《易传》“立象尽意”的命题,对于古代艺术的创作和欣赏,起了促进作用。同时,《易传》关于“象”大于、优于“言”的思想,促进艺术家们特别着意追寻和表达抽象语言所难于表达的深刻复杂的审美情感,因此成功的艺术作品往往给人以深邃隽永、余音绕梁的美学感受。
“立象尽意”是对《尚书》“诗言志”的继承和发展,进一步强调了艺术创作要以抒发主体内在的思想情感为重心。“立象尽意”命题明示,“立象”是“尽意”的手段,“尽意”是“立象”的目的。这一思想移用于审美过程,使艺术家更加自觉地意识到,艺术创作应以主观意志情感的表达为宗旨,而艺术形象的创造必须处处为“尽意”服务。中国艺术历史重传神而轻形似,追求“意在言外”“象外之意”的艺术境界,这些重要的观念与“立象尽意”命题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易传》把“象”和“意”联系起来,引导后世美学家对“象”与“意”的关系进行了许多专门的探讨。“赋”“比”“兴”范畴的提出和研究,实际就是“象”“意”关系的一种具体化分析。南梁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篇》提出:“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神用象通,情变所厚。”要求艺术家在构思时必须在“象”与“意”之间认真筹措,使所造形象与欲达之情意水乳交融,形以情而神,意以象而通。“意象”范畴的产生,发源于《易传》,是中国美学理论的重要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