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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临部主见知故纵

2022-10-08

简介

汉代指监 察和主管官吏见知他人犯法而不举 告。汉武帝时,命张汤、赵禹等 人,“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 临部主之法。”师古注曰:“见知 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监临部 主有罪并连坐也。”( 《汉书·刑 法志》 ) “其见知而不举劾,各与 同罪: 失不举劾,各以赎论; 其不 见不知,不坐也。”( 《晋书·刑 法志》 )这一立法的目的是驱使封 建官吏加强对起义农民的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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