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流氓罪

2022-10-09

简介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行为。在我国,它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一种严重犯罪,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和破坏性,是社会主义的一大祸害。

[特征](1)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流氓犯罪虽然往往使公民的人身或公私财产受到损害,但它的本质特征是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以凶残、下流的手段破坏公共秩序。一般认为,这里所说的公共秩序,是指广义的公共秩序,即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生活规则,其中包括公共场所的秩序。(2)在客观方面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了其他流氓活动。前三种行为是流氓罪的不同表现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所谓其他流氓活动,是指上述三种流氓行为方式所未列举的流氓犯罪行为,如以玩弄女性为目的,采取诱骗手段奸淫妇女多人,或者虽然奸淫妇女人数较少。但后果严重;聚众进行淫乱活动,包括男女流氓聚众奸宿,危害严重;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社会上经常或大量传播淫秽物品,危害严重;不以营利为目的,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情节严重;鸡奸幼童,吮吸男少年精液,或者以暴力、胁迫手段鸡奸成年男性,情节严重,等等。(3)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流氓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但是,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获得某种特定的物质利益,也不是为了损害某一特定的个人。他们在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某种变态心理的支配下,根本不把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放在眼里,肆意向社会挑战。这是在主观方面区别此罪与他罪的重要标志。

[界限]要注意区别:(1)流氓罪与轻微流氓行为、流氓习气的界限。情节是否恶劣,这是区分流氓罪与非罪界限的关键,流氓活动情节恶劣的才构成此罪。对于轻微流氓行为,可以分别情况由主管部门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或者作其他处理。(2)流氓罪中的聚众斗殴与群众中因家族矛盾、山林水利纠纷引起的相互殴斗甚至结伙械斗的界限。前者是流氓活动,后者不是流氓活动。在殴斗或械斗中造成死伤,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3)流氓罪中的侮辱妇女与侮辱罪的界限。二者在侵害的客体和主观特征上均不相同。前者是以淫乐为目的,侵害的是公共秩序。后者是以损害特定对象的名誉、人格为目的,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誉、人格。(4)流氓罪与强奸未遂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主观上没有奸淫的目的,只是寻求淫乱取乐,满足精神刺激;后者具有奸淫的目的,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5)流氓罪与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的界限。前者不是以获得特定的物质利益或损害特定的个人为目的。后者一般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政治上或经济上的私欲。(6)流氓罪与乱搞两性关系的界限。前者是以搞“恋爱”为名,玩弄异性,奸淫妇女多人,情节严重的;或者男女流氓聚众奸宿,影响很坏的,在性质上均属于流氓活动。后者一般是通奸关系,属于道德问题。但是,如果是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或者勾引外国人,与之搞两性关系,影响很坏的,也应以流氓罪论处。

拓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