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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关于劳动改造罪犯的思想

最近更新:2022-10-25

简介

毛泽东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劳动改造罪犯的理论观点与学说。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劳动改造罪犯的原理和中国劳动改造罪犯工作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的主要内容 从建国伊始到70年代初期,毛泽东同志在领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一直十分关心和重视我国的劳改工作,在其有关著作、批示、谈话中涉及劳改工作达37次之多,对劳改工作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并不断补充完善我们党关于劳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方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劳动改造罪犯的理论体系。①劳动改造罪犯是无产阶级改造社会、改造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同志从共产主义事业的战略高度,将劳动改造罪犯视为无产阶级改造世界、改造人类伟大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不仅在于改造旧的社会制度,而且也改造与这些旧制度相联的一切人们的旧思想,这是作为消灭阶级的斗争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早在1937年7月毛泽东同志发表的著名的《实践论》一文中,就明确地提出了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包括“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毛泽东同志在这里所指的“一切反对改造的人们”,其中包括那些企图恢复旧社会制度破坏新社会制度的反革命罪犯以及受旧制度影响而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罪犯。这就表明:对于犯罪分子我们也需加以改造,不过因为他们反抗改造,所以对他们的改造就不能不采取强迫手段和强迫阶段——适用形罚。但强迫改造的目的,决不是为了强迫改造而强迫改造,而是为了通过强迫改造使他们进入自觉阶段,最后使他们变成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社会的新人。这是无产阶级改造人类、改造社会,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然要求。毛泽东同志的这段精辟的论述,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华苏维埃时期就已经开始创办并逐步发展的劳动改造事业以及建国以后大规模开展的对各类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②罪犯是可以改造的。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人的改造问题,并作出了许多关于人的可改造性的论述。他认为,“客观事物中矛盾着的诸方面的统一或同一性,本来不是死的、凝固的,而是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暂时的、相对的东西”。(《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30页)他反对将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看成固定不变的观点。既然人的思想、行为、生活方式是处在发展变化中的,也就是人的思想具有可改造性。那么,一切犯了罪的人,不管是被迫放下武器的日、伪、国民党战犯,还是被剥夺了人身自由的罪犯,他们的思想、行为方式和习惯,也都是处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的。因此,罪犯也是可以改造的。毛泽东同志在1965年8月8日接见几内亚教育代表团、几内亚检察总长及夫人的谈话中,就曾明确而又生动地指出:犯了罪的人也要教育。动物也可以教育嘛!牛可以教育它耕田,马可以教育它耕田、打仗,为什么人不可教育他有所进步呢?③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使绝大多数的罪犯改造成为新人的根本条件。毛泽东同志认为,“矛盾着的对立的双方互相斗争的结果,无不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98页)在1956年发表的《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毛泽东指出:“消极因素可以不可以转变为积极因素? 破坏因素可不可以转变为有利因素?反革命分子可不可以转变?这要看什么社会条件。”他在1963年的一次谈话中曾明确指出:我们相信人是可以改造过来的,在一定条件下,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一般说是可以把人改造过来的。他还强调指出,只有个别的人改造不过来。由此可见,毛泽东同志明确提出了改造罪犯所必须具备的根本性条件,这就是只有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里,把罪犯改造成为新人才有了现实可能。④正确的政策和方法,以及善于运用这些政策和方法去改造罪犯的干部队伍,是将罪犯改造成为新人的必要条件。毛泽东同志在1965年8月8日接见外宾的一次谈话中,非常明确地指出:罪犯是能够教育改造的,“问题是方针和政策问题,还有方法问题。”至于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和方法也尤为重要,毛泽东同志在此次谈话中指出:采取教育的政策,还是采取丢了不要的政策,采取帮助他们的方法,还是采取镇压他们的方法。采取镇压、压迫的方法,他们宁可死。你如果采取帮助他们的方法,慢慢来,不性急,1年、2年、7年、8年,绝大多数的人是可以进步的。毛泽东在这些讲话中已经十分清楚地告诉人们,要将罪犯改造成为新人,并尽快地使他们走上自觉改造的道路,单纯依靠镇压、压迫的方法,采取丢了不要的政策是不行的,而应该对他们采取教育的政策,帮助、说服的方法,而且还应遵循改造罪犯思想规律,要有一定的时间,切忌性急。对于劳改干警在改造罪犯成为新人中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同志将其视为能否将罪犯改造成为新人的关键。他常说:政策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1956年8月8日,毛泽东同志在接见外宾时,当听到改造罪犯思想比较困难时,即明确指出:“这个问题不取决于罪犯,而决定于我们。”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论述,比较明确地告诉我们,在改造罪犯和罪犯接受改造的这对矛盾中,“我们”(劳改干警)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对罪犯能否得到改造,起着支配和决定的作用。此外,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劳改工作干部队伍的建设,在1964年,毛泽东同志从两个下放干部那儿得知北京北苑劳改化工厂领导政策、法律水平不高,思想改造工作做得不好,对一劳教人员坦白反而加重刑一事后,竟连续作了三次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样的工厂很重要,应有一个知识水平高的人去领导。1965年,毛泽东在接见外宾时又两次提到:我们的劳改工作还有缺点,主要是我们的管理干部还不太强、政策水平不高。怎样配备和解决劳改工作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呢?毛泽东反复强调:劳改干部不能配得太弱、要加强、要训练。并指出,(劳改干警)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知识一样都不行,怎么能改造别人。因此,应配备较强的干部去从事改造罪犯的工作,并不断地进行政治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保证劳改工作政策和方法的正确运用,使将罪犯改造成为新人的任务得以实现。⑤为了把绝大多数的犯罪分子改造成为新人,必须坚持“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1956年上半年,劳动改造罪犯工作曾一度出现了对罪犯搞超体力劳动的问题。尽管这是局部现象,发现以后很快就纠正了,但却比较集中地暴露、反映和说明了把罪犯改造成为新人的政治任务,同因组织罪犯生产劳动而需要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是劳动改造罪犯工作中一对客观存在的矛盾,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造与生产之间的关系,是劳动改造罪犯工作中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关键问题。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同志针对当时存在的问题,就正确处理改造与生产的关系,提出了许多富有独创性的见解。在1962年,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劳动改造罪犯,生产是手段,主要目的是改造,不要在经济上做许多文章。”1964年他又告诫大家,究竟是人的改造为主,还是劳改生产为主,还是两者并重?是重人?重物?还是两者并重?有些同志就是只重物,不重人。其实,人的工作做好了,物也就有了。他还指出:“劳改农场,总的方向应该是改造罪犯,思想工作第一,工业、农业的收获多少,是否赚钱是第二位的”。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确立了“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劳改工作方针。⑥社会主义的新型监狱其实是学校,是工厂或者农场。毛泽东同志在论述我国的劳改机关的性质时,曾明确指出:我们的监狱、劳改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在1960年接见斯诺时的谈话中,又提出,“我们的监狱不是过去的监狱,我们的监狱其实是学校,也是工厂,或者是农场。”这些观点,非常生动地勾画出了社会主义新型监狱的基本特征,划清了社会主义的新型监狱与过去一切以单纯惩罚为目的的其它监狱的界限。这是一个极富创造性的有远见卓识的思想,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监狱的理论和学说。⑦劳动改造必须将罪犯当人看待,对罪犯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对罪犯实行革命人道主义待遇,是毛泽东同志曾经反复强调的重要思想。早在1934年,毛泽东同志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苏维埃法庭在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的同时,对于已经逮捕的犯人,却是禁止一切不人道的待遇。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论政策》一文中又强调指出:对任何犯人,应坚决废除肉刑。1956年,他又指出:“禁止一切不人道的待遇。”1972年他又批示:“要一律废除法西斯审查方式。”对此,刘少奇、周恩来亦有类似的主张,如刘少奇同志认为,“对于其余一切罪犯都应当不处死刑,并且应当在他们服刑的期间给以完全人道主义的待遇。”周恩来同志认为,“人道主义有一定的界限,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几十年来,中国政府在立法和实践中,切实贯彻了对罪犯实行人道主义的政策。⑧劳动改造罪犯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对罪犯的思想改造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除专门劳动改造机关具体担负起此项改造罪犯的责任外,还必须依靠社会的力量,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才能更好地达到改造人、造就人的目的。对于人民群众参与专门机关的改造罪犯的工作的重要性,毛泽东同志早在1962年的一次重要讲话中,就明确地指出:“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就不能巩固,政权就会不稳。”他还谆谆教育人们,没有民主,没有把群众发动起来,没有群众的监督,就不可能对反动分子和坏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也不可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改造。

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的基本特征 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是一个博大精深的体系,不仅有着丰富的内容,而且还具有以下显著特征:①它是站在人类历史发展和无产阶级历史使命的高度提出的一套完整的理论,具有鲜明的阶级性。②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在对人,特别是对罪犯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理论,具有严格的科学性。③它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造罪犯的理论,具有突出的实践性。④它是一套包括目标、方针、原则、手段、政策、策略、措施等在内的完整体系,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具有严密的系统性。⑤全套理论充满了唯物辩证法思想,具有深刻的哲理性。⑥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代表着世界行刑制度的潮流和发展方向,具有时代的先进性。在新的历史时期,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仍然是做好中国劳改工作的极其重要的理论依据,亦是劳动改造法学理论研究的不可缺少的指导思想。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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