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比例代表制

2022-10-03

简介

又称“比例选举制”、“比例当选制”。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之一。在大选区内根据各政党所获得选票的数量,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议席的制度。议席的分配比例,即取得多少选票可以分得一个议席,可以由法律统一规定而固定不变固定比例代表制,也可以通过各种计算方法求得,随各选区的议席数额及投票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弹性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在理论上始于美国的吉尔平(Thomas Gilpin)、英国的弥尔(JohnStuart Mill)和黑尔(Thomas Hare)以及瑞士的康西德郎(Victor Prosper Considerrant)等人,瑞士的一些郡在1891年和1892年开始实行这种制度,比利时在1893年、芬兰在1906年、瑞典在1909年也相继采用。圭亚那、列支敦士登、挪威、葡萄牙、圣马力诺、哥斯达黎加和以色列等国的议会选举,阿根廷、巴西、西班牙等国的众议院选举,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的上院选举,均采行此制。

拓展资料

比例代表  代表制  区域代表制  多数代表制  比例选举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