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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与应当

2022-10-23

to be and ought to be

简介

现代西方伦理学中讨论的基本问题。是与应当(“is”and “ought”)的区别是英国哲学家D.休谟首先提出来的。休谟发现在通常见到的道德推理中,人们使用的命题连系词“应当”或“不应当”,而在科学推论中使用的则是“是”与“不是”。休谟认为这一发现具有极大的价值,他断言道德推理与科学推理的这一区别表明道德关系是不同于科学对象关系(他认为后者中包括相似、相反、程度、比例四种基本关系)的另一类关系,并断言从科学对象关系中不能推出道德关系,从“是”中不能推出“应当”。休谟认为,科学对象关系是理性的探讨领域,理性从存在事实中发现命题的是非与真假;道德关系是情感的领域,人依据道德感对道德命题作出区分。休谟进一步指出,通常见到的道德学体系几乎都犯了从“是”中推出“应当”的错误:它们常常先用“是”的命题论证上帝的存在和人类生活的事实,然后突然用“应当”的命题论证道德价值。

在本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者中间,休谟的这一主张得到继续贯彻。逻辑实证主义者强调科学判断与道德判断的区别,认为科学判断是描述判断,道德判断是命令的表达,不具有描述性;逻辑实证主义者也象休谟一样,批评传统伦理学犯了从命题的描述成分中推出评价命令的错误。逻辑实证主义者从语言逻辑方面对科学判断与道德的区别所作的说明,对于人们认识了解道德判断的特殊性质有很大帮助。但是逻辑实证主义人为地割裂了事实与价值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联系,从而使本世纪西方伦理学面临深刻危机。关于事实与价值的阐述,见事实与价值。

拓展资料

“应当  应当预见  道德应当  “与  “与”  与项  “是”  让与  与非  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