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无效果一无报酬

2022-10-06

英文

no cure,no pay

简介

“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是海难救助的一条重要的法律原则,该原则有以下含义:(1)救助行为没有取得实际效果,救助人无权请求报酬,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救助报酬不得超过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价值,获救财产的价值是确定救助报酬的主要因素。无论是各国海商立法、国际公约还是专业救助人制定的格式合同大多都采用这一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179条对此作了相应规定,救助方对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的救助,取得效果的,有权获得救助报酬;救助未取得效果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无权获得救助款项。目前各国使用的救助合同,一般都印有“无效果,无报酬”字样,以“无效果—无报酬”原则作为基本指导思想。“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的意义在于鼓励救助方奋力抢救海上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体现了海难救助的精神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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