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国农村基层实行公社化时期施行的制度。1958年8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中提出了施行政社合一的制度,即在我国农村中建立既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又是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的人民公社制。目的在于对农村的行政活动和经济活动实行统一领导或称作一元化领导。20多年的实践证明,政社合一的政治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弊端表现为既妨碍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权建设,又阻碍了社会主义农村的经济发展。因为它既以经济活动代替了政权建设,又以行政命令的方法代替经济生产组织活动。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人民公社成为单一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