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摩洛哥王国现行宪法。前此,1962年12月和1970年7月先后公布第一、第二部宪法。1972年宪法是摩洛哥独立后颁布的第三部宪法。1980年5月作了部分修改。共10章101条。宪法规定:摩洛哥是君主立宪制的伊斯兰国家。国王是国家元首,穆斯林首领、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王位世袭。国王任免首相和大臣,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令,有权宣布非常状态,委派和接受外交使节,有权向代表院和全体人民发表咨文,其内容不得置评。国王下设代表院和政府。代表院通过国内法律、监督政府工作、审批国家预算。政府对国王和代表院负责。政府行使行政权。1980年5月经公民投票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国王法定成年年令由18岁改为16岁,摄政委员会在国王未满20岁之前作为咨询机构协助国王工作。摄政委员会主席原由国王近亲男性长者担任,改由最高法院院长担任。议会议员由1/3任期6年。2/3任期4年改为一律任期6年。议长由每年改选一次,改为每3年改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