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挪威的监狱管理和犯人矫正制度的总称。挪威的监狱由司法部矫正保护局负责管理。由于监狱的规模小而分散,将全国分为东西南北4个矫正管区,各管区内最大监狱的监狱长兼任管区长官,负责该管区的狱政工作。此外,还设有咨询机构待遇委员会和监督机构监察委员会。
监狱种类。挪威的监狱分为5种:①中央监狱。1970年设立,收容刑期一年零6个月以上的男犯,定员144人。②女子监狱。收押全国刑期较长的女犯,定员37人。③地方监狱。全国18个郡都设置,有的郡设两个,收容未决犯和矩刑犯人。大多数地方监狱的定员40人左右。④保安设施。收容被判处保安处分的人员,全国有1所,设在伊拉。由于这类犯人不多,该监狱从1975年起也收容刑期较长的男犯。该监狱定员137人,是一个设有大农场的半开放监狱,其中附设了一个定员70人的封闭监禁设施。⑤开放性设施。全国共有5个开放性设施(包括中央监狱附设的开放性设施)。其中有两个专门收容酒后开车者和交通肇事者。除这两个专门的开放性设施外,其他开放性设施主要用作犯人释放前的过渡性机构,在犯人释放前对其进行有关教育,使犯人能够在释放后顺利适应社会生活,预防他们重新犯罪。
犯人矫正 挪威的矫正人员一般都受过专门的训练,素质较高,这对提高犯人矫正效果有重要作用。他们严格、公正地管教、帮助犯人,使犯人重新回归社会。矫正部门根据犯人的刑种、刑期、犯罪性质、性别、年龄、犯罪经历、智力状况、矫正训练的必要性等对犯人进行分类后,将犯人送到相应的监狱。刑期6个月以上的犯人,在接受个人品质、生活经历等入监调查后,送入中央监狱服刑。有必要接受身心治疗的犯人,原则上在监狱内接受治疗,但是从1984年起,必要时也可以从刑罚执行初期就由社会上的医院收容治疗,其住院期折抵刑期。未决犯在收押期间,可以和辩护人自由会见、通讯,允许使用自备的日用品和食品。在监狱中,对犯人实行严格的奖励和惩戒制度。对表现好的犯人,给予监房不上锁、参加各种活动、看电视、屋内配备装饰物品、半自由活动、回家休假等奖励。对犯人的惩罚措施有训斥、14天以内停止劳动、扣除劳动津贴、1个月内的单独拘禁、不允许会见家属、不准通信等。犯人有一定理由时,可以缓期3个月执行刑罚; 在3个月内,如果有悔改表现,可以取消刑罚。入监执行刑罚的犯人,每年可以回家休假18天,每次休假时在家可以住5天 (路途往返时间除外); 回家休假的决定经犯人待遇委员会讨论由监狱长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