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百科

抬会

2022-10-20

简介

从传统的民间合会活动中演变出的一种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具有投机欺诈性质的民间信用形式。抬会,始现于浙江温州乐清县,由名为“百人百元百月单万会”(简称“八年四”会)演变而成。由于“八年四”会人数多,聚会难度大,为此,会主便采取组合方式发展会员,即大会主下设几个小会主,分别负责发展会员。进而会主又改变与多名会员同时聚会的方式,而采取顺序发展、单线联系、分别立会的方法,以高利为诱饵,用后入会会员交纳的“开头”会金支付先入会会员应得的本息,成为抬会。1985年夏秋之际,抬会在乐清县形成浪潮,并波及温州14个县(区),数十万人参加,累计会金10亿元左右,堪称中国民间信用史上空前的金融投机事件。

抬会的基本做法是:会主与某一会员约定:首先由会员一次性付给会主若干万元钱;从第二个月开始,在若干月内,会主每月付给会员一定数额的钱,并使会员所得金额总和高于最初付给会主的会金。约定的日数过后,反由会员在更长的一个时期内按月向会主支付会金,并使其所付金额总和超过原所收金额总和。具体形式主要分两种。①“长头”。会员第一个月先向会主交会金6.16万元,从第二个月开始,会主每月付给会员1.8万元,连付10个月;从第11个月开始,会员按月付给会主3000元,连付90个月。②“短头”。会员第一个月付给会主1~1.3万元不等,从第二个月开始会主每月付给会员9000元,连付两个月后,此会即结束。

抬会的特点,①会主本身没有资金,只是利用会员缴纳的会金进行经营,牟取暴利,因此,会员的资金损失风险很大。②会主以高达25~50%的利率诱骗人们入会,使资金无法进入正常的生产和流通领域。同时,抬会的高利率使民间资金供求矛盾加剧,刺激市场利率上升。③抬会以不断吸收新会员,扩大会的规模来维持其生存。因为抬会会员以高利诱人,造成支大于收,而资金又不能在正常的生产或流通中如此增值,只好用发展新会员掩盖其收支逆差。④抬会的会主与会员单线联系,往往会员同时又是中小会主,形成大会套小会的宝塔形信用关系,一旦这个信用链条的某一环节断裂,将发生“倒会”现象。

由于抬会完全是建立在虚假的信用关系之上,具有金融诈骗的基本性质,对商品经济发展、金融秩序稳定和社会安定都构成极大的危害,1986年初被国家金融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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