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德国垄断资本为在旧中国推行资本输出而设立的一家银行。成立于1890年1月,总行设在上海。最初发起者是德国的德意志银行、国家贴现公司和瓦沙公司等几家资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它们是应德国政府的要求、经过酝酿而组成一个新的辛迪加的。创设的宗旨,除了“加强德国和东亚市场的商业联系,……扩大德国工业产品的市场”以外,特别强调要为执行与中国政府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款项”。这正符合德国政府要把所有资力雄厚的德国银行联合起来,以谋取在中国的最大权益的目的。它成立时的500万两资本中,同中国借款有直接关系的德国公司的投资,占了一半以上。从其成立时起,就带有浓厚的投资银行的色彩。
对清政府的巨额贷款始自1896年的“英德借款”。1894年后,各国对华资本输出激烈地展开,为了把中国置于它们的财政资本控制之下,都把贷款作为对中国扩大势力范围的一种手段,在借款优先权的竞争上,各施手腕,争夺剧烈。那时俄法银行为一边,英国就拉拢德国银行为另一边。1896年“英德借款”总额为1600万镑,就是由汇丰银行和德华银行各半承担,接着1898年的“英德续借款”1600万镑,也是由这两家银行各承担800万镑。前者期限为36年,后者为45年。它们通过各自在伦敦和柏林市场上发行债票从而募集资金。在柏林市场上的发行价格,前一笔为99%,后一笔为90%,而它付给清政府时的折扣分别为94%和83%,单是这中间的差额就达96万镑。这就是投资银行的利益所在。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各国对中国铁路借款优先权的争夺同样非常剧烈。铁道是使落后国家卷入世界资本主义流通范围的重要因素,往往是某一条铁路由哪一国贷款筑造,哪一国的势力就在这一区域迅速扩张。德国为了增强在胶州湾和山东的势力,德华银行便承担了1908和1910年两笔“津浦铁路借款”共800万镑中的63%,即504万镑,另外37%由汇丰银行与怡和洋行合组的中英银公司承担。两笔借款的期限均为30年,筹集资金的途径仍为在柏林市场上发行债券。发行价格,前者为98.75%,后者为100.5%,而它付给借款人的折扣,分别为93%和95%,除了取得发行的利益外,按照借款合同规定,铁路筑造时所需要的器材,德国制造的享有优先权。这样资本输出又带动了本国的商品输出。
它作为“五国银行团”的一员,对1913年贷给袁世凯政府的2500万镑的“善后大借款”,也承担了其中的600万镑,因此它也和其他有关贷款银行一样,获得了关税和盐税的存储保管权。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1917年北洋政府对德国宣战,该行被北洋政府接收停业。大战结束后重新开业,但在金融界的地位和重要性,已不能与战前相比。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由于德、意、日同属轴心国,战时在日军占领区,仍能继续营业,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政府指定由中国银行对它的上海总行和五个在华分支行进行接管。它在旧中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生涯就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