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日本收容家庭裁判所解送的受保护观察处分少年的设施,也是对其进行改造教育的设施。目前,日本共有64所少年院(包括两个分院),共有职员2,600多人,职员分为事务官、教官、技术官和厅务官,80%以上的职员为教官,教官分担指导少年或与指导少年有关的业务工作。少年院依据被收容少年的年龄和身心状况等,分为4种类型:①初等少年院。收容身体无明显疾病、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少年。②中等少年院。收容身体无明显疾病、16岁以上不满20岁的少年。③特别少年院。收容身体无明显疾病,但有犯罪倾向、16岁以上不满23岁的青少年。④医疗少年院。收容身体有明显疾病,年龄在16岁以上不满23岁的青少年。男女分别设院管理。少年院教育感化的内容,针对犯罪青少年的智力、技能而施行。初等少年院以小学及中学使用的教科书为必备的教材,中等、特殊以及医疗少年院如有必要,可以使用大专及特殊教育的教材。学完各项课程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其效力与社会上同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的效力相同。同时,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如理发、美容、印刷技术等,让他们掌握一定的技术。少年院还可以根据入院少年的表现情况给予奖励或在一定限度内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