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903年(光绪29年)《秦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四年级教珠算加减法,五年级教乘除法;高小二、三、四年级教小数四则(当时初小五年、高小四年)。
1912年(民国元年)教育部制订《小学校规则及课程表》初小改为四年、高小改为三年。珠算从第四学年开始教到高小毕业。
1923年教育部公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珠算教学与前次相同。
1926年教育部公布《小学课程暂行标准》小学三年级教加减法,四年级教乘数是一、二位的乘法,五年级教三位数加减法,一、二位除法,六年级教乘数三位的乘法,除数三位的除法,小数四则,地亩计算,斤两法。
1950年7月制定的六年制《小学算术课程暂行标准(初稿)》中规定。一年级集中教口算,到二年级才开始教笔算。从三年级开始教珠算,与笔算平行开设,每周1课时,四学年共152课时。
1952年五年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后面单列《小学珠算教学大纲(草案)》规定:三、四、五年级教珠算加减乘除四则和斤两歌。四年级每周1课时,五年级每周2课时,共计104课时。
1956年六年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修订草案)》把珠算教学并入,规定四、五年级教整数加、减、乘、除(除法只限于用一位数除),每周一课时,共68课时。
1963年《全日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规定:珠算着重讲授整数、小数的四则计算,总课时107课时,一般在五、六年级讲授,农村小学也可另外增加时间提前在四年级开设。
1978年《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规定:三年级集中46课时学习珠算加减法和乘数一、二位数的乘法,不学除法。
1988年11年《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初审稿)》规定:珠算只学加减法并注意加强练习(注:使用珠算较多的地区,也可以多学一些珠算)”。珠算安排在二年级,要求认识算盘,掌握拨珠方法,会计算珠算加、减法(注:这部分内容也可以安排在其他年级,可以和有关内容配合起来教学,也可以单开珠算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