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2022-10-02
唐代司法机构名。唐代由尚书刑部、御史台、大理寺组成的“三司推事”,由于是审理诏狱的临时办案机构,故其相对于由御史台与门下、中书二省官员组成的受理上诉表状的“三司受事”机构来说,称为“小三司”。如《资治通鉴·唐肃宗乾元二年》:以御史中丞崔伯阳、刑部侍郎李晔、大理卿权献组成三司,审理谢夷甫案,胡三省(1230~1302)注:“此唐制所谓小三司也。”
艾司络尔 艾司唑仑 艾司唑啉 本司坦 客司 安置司 沙司 吐司 三司 三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