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宣战

2022-10-08

Declaration of war

简介

即宣布战争。是战争开始的一种 方式。指一国从书面的形式通知他 国,终止彼此之间的和平关系而进 入战争状态的国家行为。“开战前 必须宣战”是古老的国际法规则。 1907年海牙第三公约,即《战争 开始公约》明确规定: “缔约国承 认,除有预先而明显的警告,其形 式或用说明理由的宣战书,或用附 有有条件的宣战的哀的美敦书外, 彼此均不应开战。”但是,帝国主 义国家为了侵略的利益,往往发动 不宣而战的突然袭击,显然,这是 违反海牙第三公约规定的非法行 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国 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 其判决书中都曾认定德国和日本违 反上述公约的罪行,并依此追究其 国家责任。宣战是国家的政治法律 行为,并因此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行为; 至于此种行为由国家的何种 机关作出,通常由国家宪法加以规 定。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战争和和平问 题” ( 第62条); 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 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 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 状态的宣布” (第67条); 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 发布动员令(第80条)。

拓展资料

宣战权  宣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