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国传统的对以刚正不阿态度记载历史事实的人的一种赞誉,言出于文天祥《正气歌》的诗句“在齐太史简”。这里的“太史”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太史官群体,“简”即他们用以记载事实的竹片。齐庄公六年(公元前548年),庄公被大夫崔杼杀死,崔杼另立庄公同父异母的弟弟杵臼为齐景公。景公时刑罚残酷,税极重。齐国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为崔杼所杀。其弟继书,又被杀。齐国另一位被称为“南史”的史官听到太史尽死的消息,执简以往,准备冒死书写。途中得知太史的第二个弟弟继续书“崔杼弑其君”,终为崔杼所赦,才放心回去了。后人将齐国这一史官群体视为记实者正气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