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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tiple causation
简介
又称一果多因。行为与损害间因果关系的一种类型。两个以上行为都是某一损害结果的原因,亦即同一损害结果系由两个以上行为或其他事实造成的因果关系形态。在多因一果的情况下,造成损害结果的几个不法行为的原因力一般是不同的,其中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为主要原因;起次要作用的为次要原因。在多因 一果的情况下,还可根据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程度,将造成损害的原因分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未介入他人行为而直接引起结果发生的原因;间接原因是通过他人的介入行为而间接引起结果发生的原因。但直接原因不一定是主要原因,间接原因也不一定是次要原因。因果关系不因他项原因的介入而中断。区分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的目的在于正确认识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以根据各行为人的不法行为的原因力,确定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区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则有助于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过程,以便对事实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客观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