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从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到企业全部还清贷款本息的时间,包括建设期和还款期两个阶段。建设期是从贷款项目开始建设到全部建成投产的时间。按一般程序,建设期大致包括施工前准备、建筑安装施工、投料试车和试生产几个阶段。各个阶段所需时间相加,即为建设期。其中施工前准备期,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一般根据征用土地情况和动迁情况等由借贷双方共同商定。施工期,包括房屋建筑期和工艺设备安装期。前者按照国家颁发的工期定额,结合当地的补充工期定额,套用各个单项工程的工期,并以其中工期最长的单项工程所需工期来确定整个项目的建筑期。如果单项工程之间具有时间的继起性,例如只有单项工程甲完工后,单项工程乙才能开工,那么整个项目的工期可以酌情延长。对已实行由施工企业投标包干的项目,可按包干合同中确定的竣工期限确定。至于工艺设备安装期,由于各个贷款项目工艺设备数量和安装繁简不同,再加上有的项目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交叉进行,国家很难统一规定标准,一般由借贷双方按实际情况商定。投料试车和试生产期的计算,一般对采用新工艺、生产新产品的项目可适当计算投料试车期。仍采用老工艺扩大生产能力的项目,一般不计算投料试车期。试生产期的确定,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对于从国外引进成套设备项目和化工项目,从投料试车生产出合格产品时起,可以安排不超过3个月的试生产,其他项目一般不安排试生产阶段。
还款期是根据贷款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用于还本付息的各项资金数量测算。在确定还款期时,首先要算出应偿还的贷款数,也就是贷款合同中确定的贷款总额以及按照计划所列分年用款数和分年还款数进行测算的贷款利息。但企业实际用款和还款情况,往往与计划有出入。为简便起见,在确定还款期时,可以只按贷款总额计算,暂不考虑利息因素,以后按实际支付的利息,相应调整还款期。其次要测算和预计每年可能取得的还款资金。具体可根据按规定留用的还款资金,与应偿还的贷款数对比,从而测算调整其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