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叛逆罪

2022-10-09

简介

背叛国家或统治者,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在英美法系各国中是最严重的犯罪。在英国,叛逆罪的概念最初由1351年《叛逆罪法》确立,主要包括下列行为:①图谋伤害或杀死国王、王后、国王的长子,国王的继承人及其妻子、国王的未婚长女;②在国王的领地上发动反对国王的战争;③依附国王的敌人,在王国内或其他地方给敌人提供帮助和方便。此外,一切煽动、支持和教唆叛逆的人,或包庇、保护叛逆者的人,均按叛逆罪论处。1848年《叛逆重罪法》规定的叛逆罪有以下几种: ①剥夺或图谋剥夺女皇在王国及其领土的头衔;②在英国发动战争以逼迫女皇或压制、威吓国会;③挑动外国人武装入侵英国及其领地。上述叛逆罪在英国普通法上被称为重叛逆罪,与之相对的是轻叛逆罪,是指奴隶杀害主人,僚属杀害长官或妻子杀害丈夫之类的行为。1828年,英国废除了单独的轻叛逆罪罪名。在英国普通法上,对叛逆罪的惩罚是将罪犯投入死刑囚笼、绞死或肢解。现在,这些刑罚已被取消。1945年《叛逆罪法》规定,对于叛逆罪适用凶杀案件的审判程序,目的在于简化叛逆罪的审判程序。目前,叛逆罪是英国唯一可以叛处死刑的罪。美国刑法上的叛逆罪指对美国发动战争或依附、帮助外国敌人的行为。

拓展资料

《叛逆》  叛逆  叛逆精神  叛逆思想  叛逆形象  叛逆个性  叛逆女性  叛逆性格  叛逆法  叛逆性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