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原苏联内务部专门从事预防犯罪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于1988年7月正式组建。其主要职能:①综合研究犯罪发展趋势,起草有关立法和制定有关条令、规章;②管理青少年劳动改造营的工作; ③配合教育部门管理专门学校; ④对判处缓刑、假释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就业安置和监督改造工作。在原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各州、边区的内务机关,都曾相应地组建了预防犯罪机构。在基层派出所每15000户左右,就设立维护秩序中心。每个中心均由内务机构或派出所配备一名地段监察员 (专职民警),并吸收当地一些法学家、心理学家、教育学家自愿组成。该局经常配合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广播和编写一些教科书,进行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既强调预防犯罪从幼儿、中小学生抓起,又强调幼儿和中小学生的父母家长的法制责任。维护秩序中心还负责对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组织居民开展预防工作。如组织居民在街区值班,加固门窗,检查地下室安全,教育妇女如何对付流氓等具体措施。该局还曾起草过《预防犯罪工作条例》,在预防犯罪工作法制化方面,作了不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