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我国对六种社会丑恶现象和犯罪活动的简称,即: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由于这六种违法犯罪行为经常发生,危害面广,危害性大,严重威胁公民的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所以1989年我国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力量严厉打击这六种违法犯罪活动,查禁卖淫、嫖娼,查禁淫秽物品,查处拐卖人口;查禁私种、吸食、贩运毒品,查禁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同时确定了打击的重点对象是以下9个方面的违法犯罪分子:①引诱(包括介绍)、容留、强迫妇女卖淫的;②卖淫或者嫖娼屡教不改的;③走私、制作 (包括复制)、贩卖、组织传播淫秽物品数量较大的;④利用淫秽物品教唆、引诱他人犯罪或向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⑤采取拐骗和暴力手段拐卖妇女儿童的; ⑥聚众赌博的赌头和以赌博为业的赌棍,屡教不改的惯赌分子;⑦利用封建迷信手段奸污妇女、残害人命的;⑧反动会道门的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⑨走私贩卖、偷运毒品,私自种植大量罂粟或非法加工毒品以及吸食毒品屡教不改的。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效地打击这六种违法犯罪活动和九类犯罪分子,是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