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2022-10-03

简介

法家韩非 禁绝历史文化,实现法家思想在思 想领域独占地位的思想。先秦法家 商鞅提出“为置法官,置主法之 吏,以为天下师,令万民无陷于险 危”( 《商君书·定分》)宣传法 制,教导人们知法守法。韩非进而 发展为“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 以法为教; 无先王之语,以吏为 师”( 《韩非子·五蠧》)。禁绝 历史文化和其他学派,仅以法令为 教,以法吏为师,使法家思想独占 思想领域,使民敬上畏罪,听令守 法,服从官吏统治。秦始皇三十四 年(公元前213年)李斯根据韩非 的主张,提出“焚书令”法律草 案,指责“私学而相与非法教”, 规定 “ 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 师”,“焚书”,“坑儒”,禁锢 人们的思想,实行文化专制。章学 诚《文史通义·史释》认为“以吏 为师”是复古旧制,而禁诗书仅以 法为教则是否定历史文化遗产“悖 于古”的思想。

拓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