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2022-10-07

英文

principle of correspondence between subjectivity and objectivity

简介

对刑事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是与主观归罪和客观归罪根本对立的,也是对资产阶级刑法理论中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定罪学说的否定。主观归罪,仅仅把人的主观罪过作为认定犯罪的惟一标准,至于是否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是否造成了危害结果,行为和危害结果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之间有无联系,则在所不问。客观归罪,把客观上发生的危害结果作为认定犯罪的惟一要件,主张只要有危害行为或者危害结果的存在,就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至于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及造成的结果,在主观上是否有罪过,则可以不管。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要求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和客观危害必须同时具备,方能承担刑事责任。它既不是对主观归罪和主观主义、客观归罪和客观主义的简单否定,也不是将二者简单地加以调和或折衷。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有其深刻的哲学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的行为受人的主观意识和意志支配,这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般规律。只有受自己主观意识和意志支配的危害行为,才是产生法律责任的行为;主观意识和意志只有表现在危害行为中,才是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主观因素。因此,只有把人的主观因素与客观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才能正确认定行为的性质,也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典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但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的精神。我国1997年《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定义的规定、第14条和第15条关于犯罪主观方面的规定,集中反映了定罪中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第16条则进一步规定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即对缺乏犯罪主观要件的行为,不能客观归罪;第18条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的规定,也是由于缺乏主观上的罪过而不负刑事责任;此外,第20条、21条关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规定,第25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等,都贯彻和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拓展资料

主客观  主客观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