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百科

中西欧各国电力系统互联

2022-10-07

interconnection of electric power systems in west and middle Europe

简介

瑞士、法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卢森堡、奥地利、荷兰、西班牙、葡萄牙、南斯拉夫、希腊、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马其顿、波黑等16个欧洲国家的电力系统通过联络线路相互连接,实现电能的交换。

电力系统互联的形成和发展 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西欧各国间已开始电力交换,夏季把阿尔卑斯山区的水电送到其他地区,冬季该地区水电少时又输入火电,以取得错峰效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能源十分短缺,而重建和恢复任务很重,必须经济地利用一次能源,提高发电效率和可靠性。为了加强合作,充分利用发输电装备,减少水电弃水损失,促进国际间电力交换,在欧洲经济合作组织(Organization forEuropean Economic Cooperation,OEEC)建议下,于1951年5月23日,成立了欧洲发输电协调联盟(Union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Production and Tran-smission of Electricity,UCPTE)。当时参加联盟的国家有瑞士、法国、联邦德国、比利时、意大利、卢森堡、奥地利、荷兰等8个国家。1976年后.西班牙、葡萄牙、南斯拉夫及希腊先后加入,到1987年,发展到12个成员国。南斯拉夫分成5个国家后,UCPTE电力系统覆盖到16个国家,即增加了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马其顿三个成员国和波黑。1995年UCPTE的电力系统与中欧电力系统(CENTREL)同步互联,包括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

欧洲发输电协调联盟组成的联合电力系统采用380/220 kV作为输电线路电压,互联成为一个紧密电力系统,并与北欧(丹麦和瑞典)、中欧(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英国等电力系统互联和交换电能。在西班牙和摩洛哥联网试运行后,一条容量为600 MV·A的海底电缆开始运行,这将是地中海环网的先行。1997年欧洲发输电协调联盟各国电力系统互联及电能交换示意图参见彩图插页第16页11图。各国1997年的发电容量如表1所示,火电、核电和水电的比重分别为50.27%、24.34%和25.38%。发电量如表2所示,火电、核电和水电的比重分别为45.66%、38.55%和15.78%。其中总的最大负荷是1997年1月第3个星期三中午11时的高峰负荷值。各国的输入、输出电量如表3所示,UCPTE从非成员国输入约为150亿kW·h,输出约250亿kW·h。UCPTE成员国间和非成员国的总交换量约1860亿kW·h,占UCPTE成员国总用电量的11%。

表1 欧洲发输电协调联盟1997年发电容量

国 名 火电
(MW)
核电
(MW)
水电
(MW)
合计
(MW)
比利时 6881 5713 1403 13997
德 国 73467 22804 8467 104738
法 国 22747 62875 24000 109622
意大利 48903 0 19933 68836
卢森堡 204 0 1128 1332
荷 兰 14141 449 0 14590
奥地利 5165 0 10863 16028
瑞 士 580 3077 11900 15557
西班牙 22040 7581 16532 46153
葡萄牙 4170 0 3964 8134
南/马① 6749 0 3841 10590
希 腊 5642 0 2802 8444
斯/克② 2291 632 2701 5624
总 计 212980 103131 107534 42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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