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百科
2022-10-02
①中国古代判案时对三 种情形给予减免刑罚照顾的一种原 则。亦作“三侑”。秦称“三 环”,汉称“三原”。《周礼·秋 官·司刺》称: “司刺掌三刺三宥 三赦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 “壹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 曰遗忘。”即对法律毫无认识或者 失察行为叫不识; 本无犯罪意识, 因过误而触犯刑律的行为叫过失; 由于忘掉了法律规定而犯罪叫遗 忘。对于上述三种情况,在定罪 时,可以给予原谅。②对有特殊身 份之人犯法实行三次宽恕的特别程 序。经此三宥才可施刑。
《三吏》 三曹 三监 三李 三卿 三衙 三萜 三唑 三嗪 三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