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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ovement of combatting the three evils and the five evils
简介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和在私营工商业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1951年10月,在全国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中,各地揭发出相当严重的干部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于同年12月1日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运动》,号召在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三反”斗争。后鉴于“三反”运动中揭发出来的干部的贪污违法行为,与社会上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密切相关,中共中央又于1952年1月26日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各大中城市,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本家及其他市民,向违法资本家展开大规模的“五反”斗争。从1952年3月起,政务院相继发布《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关于追缴贪污分子赃款赃物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斗争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方法》、《关于结束‘五反’运动中几个问题的指示》,对“三反”、“五反”运动中的具体政策作了明确规定。至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胜利结束。这次运动巩固了工人阶级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纯洁了党和国家机关的队伍,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拓展资料
“理论运动 “新教育运动 “台独运动 “乡村教育运动 “台湾独立运动 “厌恶运动 “优生运动 “反全球化运动 “大跃进运动 “五四”爱国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