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
Lex Romano Visigothorum
简介
又名《阿拉利克辑要》(Breviary of Alaric)、《安尼亚努斯辑要》(Breviary of Auianus)。公元6世纪初西哥特王国国王阿拉利克二世(484~507年在位)时下令编纂的适用于罗马臣民并附加注释的法典。编纂的目的在于消除罗马法多种渊源引起的不确定性和混乱性,更好地调整被统治的罗马人之间的关系,缓和内部矛盾以应付同法兰克人之间不可避免的冲突。由阿拉利克二世任命的一个法学家委员会完成,吸收了几乎全部《狄奥多西法典》(约公布于438年),只删去了不适应现存社会需要的条文。此外,还参考了罗马皇帝狄奥多西、瓦伦丁尼安三世(Valentinianus Ⅲ)、马西安(Marcianus)和塞维努斯(Severus)等颁布的法律;盖尤斯《法学阶梯》的摘要,保罗士的格言和巴比里安的答复等。公元506年按惯例交民众大会通过,抄本经掌玺大臣安尼亚努斯签证后附上国王命令送交全国各郡伯爵执行。法典颁布后,所有其他罗马法律一律失效。虽然法典在西哥特已于7世纪废除,但在日耳曼各王国有很大权威,包括法兰克在内的没有编纂罗马法的国家都加以采用,查理大帝的立法中也包含有它的某些内容。在12世纪复兴罗马法之前,它一直是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法院判决和法学论著都加以引用。在英国也很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