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erre Corneille
简介
1606~1684
法国古典主义戏剧的创始人。在将近40年的创作生涯中,写出大量各种体裁的戏剧。擅长揭示处于冲突之中的人物所表现的个性及精神力量,并歌颂他们的坚毅及克制力。高乃依出身于法国北部鲁昂城一个富裕的律师家庭,9~16岁就读于耶稣会学校,受到天主教的深刻影响和熏陶,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在耶稣会学校毕业后学习法律,1628~1650年任鲁昂王家森林水泽事务律师和法国海军驻鲁昂律师等职务,这些职务的薪俸使他得以过着宽裕的生活。当时鲁昂是法国戏剧出版和上演的中心,在环境的影响下他开始戏剧创作。最初写了《梅丽特》(1629)等4部喜剧和1部名为《梅黛》(1635)的悲剧,尽管大都是一些赶时髦、附风雅之作,但与当时充斥舞台的一些杂乱无章的作品相比,他的剧本风格较为简朴,稍稍与众不同,因而初露锋芒并引起枢机主教黎塞留的注意,被吸收到5人写作班子。因此,他不仅开始领取年金,而且还能涉足上流社会的沙龙。后因不适应集体创作,又与黎塞留意见不和,退出写作班子。从此开始按照由意大利传入的“三一律”写作,开创了他的戏剧创作的新阶段。1636年悲剧《熙德》公演后,轰动巴黎,引起争论。黎塞留授意发表《法兰西学院关于悲喜剧〈熙德〉的感想》,对该剧进行批评,并借机下令禁演。此后高乃依沉默达3年之久,1640年开始重新动笔创作了《贺拉斯》(1640)、《西拿》(1641)、《波里耶克特》(1643)。这3部悲剧均取材于古罗马,与《熙德》一起构成高乃依的“古典主义四部曲”,其中尤以《熙德》最为成功,被认为是法国古典主义的顶峰。这些作品表现了忠君爱国的政治倾向,宣扬个人利益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为了国家利益个人应克制自己。他的诗句文字华丽,表达对称,音律铿锵,推理雄辨,气势豪壮,充分显露出诗人兼律师的气质。上述4部作品都采用12音节诗律,无论是用来揶揄嘲讽,舌剑唇枪,表达激昂愤慨;还是进行内心独白,发表语惊四座的妙语,高乃依都运用自如,得心应手。1643年以后,写了悲剧《庞贝之死》(1643)及《罗多古娜》(1645)等。与此同时,他逐渐转向喜剧,他模仿西班牙喜剧之作《撒谎者》(1643)被认为是莫里哀以前最杰出的喜剧之一。但总的说来,自《熙德》之后,他的剧作已失去了反映现实的活力,宫廷色彩则日渐浓厚。语言也增加了造作的成份,显露了浮华矫饰的痕迹。他的创作生命终于逐渐枯竭。1647年迁居巴黎,并被选入法兰西学院,1652年起中断戏剧创作。辍笔达6年之多。后又沉湎于宗教著作中,翻译宗教诗歌,还把《论模仿基督》改译成韵文。1659年以后,重新回到剧坛,约每年写剧1部,如《俄狄浦斯王》(1659)、《苏莱拿》(1674)等,但都未获得成功。在为舞台工作了一生之后,他在晚年写了3篇关于戏剧的论文:《论剧体诗的效用及其各个部分》(1660)、《论悲剧以及根据或然律或必然律处理悲剧的方法》和《论三一律》,从而提出了自己基于戏剧创作的实践经验的美学思想。认为艺术功用是给人以快感。创作中要使古老的规则适应近代的发展,不应照搬规则,而应从今天的要求和实践经验来灵活运用。比如,表现心灵中情欲的冲动与天职的准则相对立的都可以成为悲剧题材,不必拘泥于“或然”或“必然”。对“三一律”,他也有自己独特的解释。1684年10月1日他病逝于巴黎。他对法国古典主义戏剧有重大影响,被莫里哀和拉辛尊为大师,也受到浪漫主义批评家及19世纪小说家巴尔扎克的推崇。